巾帼文明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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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考评标准

发布时间:2019/12/25 9:49:19 作者:admin 浏览量:2166次

江宁区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考评标准

岗位名称:                                                                     201710

标准分

分值

评分标准

50

1、创建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且女性占岗组成员的60%以上。

5

硬性指标,否则不予参与创建

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全年不少于3

5

组织不健全扣2分,有机构而领导不参与有关工作扣3分,未纳入计划和规划进行部署的扣2分,听取汇报少一次扣1.5

3、集体成员每月定期集中讨论创建工作,每个成员熟悉创建有关知识和要求

3

(随机抽查2名成员不合格不得分)

4、创建单位规章制度健全,有岗位规范

3

无有关制度与规范扣2分,无公示扣1

5、创建单位有争创规划、目标、措施,并公布上墙

4

少一项1分。

6、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创建公示牌、创建目标、岗位成员照片在创建现场醒目位置摆放。

8

少一项扣2

7、集体成员着装整齐,仪表大方,佩戴巾帼文明岗争创标识,体现巾帼文明岗特色

1

未完成扣1

8、按规定制作、发放巾帼文明岗服务卡

1

没有完成扣1

9、活动档案完备,相关文字、图片资料整理及时,归类有序

9

不及时归案、归类无序各扣2分,无特色扣3(台帐弄虚作假单位不予参评)

10、聘请群众监督员,在醒目位置摆放有区妇联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电话。

3

无群众监督员扣2分,未公布监督电话扣1

11、创建集体知晓率和参与率100%

3

岗位成员知晓率、参与率未达标各扣1.5

12、创建集体负责人能以身作则,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参加过区妇联年度新创岗岗长培训

2

未参加培训不予参评

13、有具体实在的服务承诺,兑现良好,社会反响较好,无有责投诉

3

有责投诉达2次以上单位不予参评

25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并能严格执行

2

创建过程中集体或成员发生违法乱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予参评

2、模范遵守行业标准、积极倡导职业道德

2

视现场情况酌情得分

3、规范使用文明用语,集体成员精神状态饱满

2

视现场情况酌情得分

4、积极开展学习型团队建设,定期组织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资料齐全

5

学习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参与活动比例低于95%1

5、积极开展巾帼岗位能手活动、技能竞赛活动,拥有一定比例的巾帼岗位能手,相关档案齐全

4

未组织扣4分,女性参赛率未达85%以上扣1.5

6、创建集体在同类集体中经济效益突出

3

视效益情况得分

7、集体成员创新热情高,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主题鲜明的创新创效活动,资料齐

5

活动未开展扣5分,无相关资料扣2分,具有独创性的特色服务项目另加分。

8、创新创效活动有阶段性成果,集体或个人得到市级以上表彰

2

无相关荣誉扣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可加3

15

1、创建集体中注册志愿者达60%以上,名册、活动记录齐全

4

视注册情况得分,比例低于30%不予参评

2、开展巾帼文明岗促妇建活动,按照区域化妇建的要求,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有固定街道妇联或两新组织联系点,每季度开展1次共建活动,文字图片资料齐

6

未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扣6分,每少一次共建活动扣1分,无相关资料扣2

4、开展巾帼文明岗进社区活动,至少选择1个社区或者敬老院、孤儿院等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5

活动未开展扣5分,时间未达标扣2分,无相关资料扣1

10

1、开通微信、微博,利用新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5

未开通的扣5分,少一项扣2

2、宣传报道成绩突出,在市级媒体上有正面报道

3

无报道扣3分,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加5

3、使用电子台帐,汇报采用PPT演示

2

未电子台账扣1分,无PPT1分(制作精良,展示全面加5分)

免评

原因

加分

原因








得分:                           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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