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湖熟中心幼儿园贫困生资助方案
发布时间:2019/3/13 19:18:10 作者:刘道学 浏览量:2034次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由德育处主任陶慎中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扶助步骤:
(一)贫困生的界定:
1、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孤儿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残疾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上级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7)子女较多,因上学导致家庭贫困。
(8)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根据市区局系统确认的资助金额进行发放。如有校内外资助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评选兼优状况进行集体研究,根据帮扶急需情况确定校内外学生资助名单。
(二)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法是: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村社区和街道民政证明。报班主任审核,审核结束后,报学校评审小组讨论。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涉及隐私可以口头告知班级或班级教师予以公示)。
积极帮助贫困生申请上级部门设置的励志奖学金。积极鼓励贫困生努力学习,参加各项比赛,对于取得较好成绩的帮助他们申报。
三、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举报箱,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学习不努力;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生活铺张浪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酌情取消资助资格。
2 、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江宁区湖熟中心幼儿园
20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