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湖熟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奖惩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7/8/30 15:32:02 作者:刘道学 浏览量:2357次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安全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办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100元,病假一天扣8元,事假一天扣10元,矿工一天全扣。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未请假、登记)、上下班不刷卡一次扣5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放全勤奖200元。具体要求见出勤情况考核细则。
二、安全奖
每月设安全奖100元,如当月中幼儿发生一次意外事故,不享受当月安全奖(视具体情况决定)。一学期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200元。具体要求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三、教科研奖
凡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园级五个等级,每年进行考核。
幼儿园承担研究课题结题后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给予课题组不同级别的奖励(国家级奖励5000元;省级奖励3000元;市级奖励2000元;区级奖励1000元。)
个人课题:
园级个人课题结题奖励100元;
区级个人课题结题奖励400元;
市级个人课题结题奖励800元;
省级个人课题结题奖励1200元;
国家级个人课题结题奖励2000元。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评比中获奖、公开课展示、论文案例获奖、在各种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
1、论文案例获奖及文章发表
国家级每人每篇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50元,三等奖500元;
省级每人每篇一等奖450元,二等奖350元,三等奖280元;
市级每人每篇一等奖25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80元;
区级每人每篇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园级每人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所有评审费个人自己承担,获奖后幼儿园报销。同一篇论文多投算最高奖等级;一次投稿多篇获奖后按最高奖等级奖励一篇。)
教职工撰写的文章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奖励400元;在省级刊物发表奖励300元;在市级刊物发表奖励200元;在区级刊物发表奖励100元。
2、各项竞赛(幼儿获奖辅导老师参见以下同等级标准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
区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60元;
园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3、公开课、讲座
省级每人每节500元;
市级每人每节200元;
区级每人每节100元;
片级每人每节80元;
园级每人每节50元。
4、园所荣誉
园提档升级教职工奖励视幼儿园经济状况而定;
园被评为“南京市先进学校”奖励教职工400元;
园被评为“江宁区先进学校”奖励教职工200元;
园被评为“江宁区一类学校”奖励教职工100元。
5、个人荣誉
园级荣誉:一次性奖励100元
街道级荣誉:一次性奖励200元
区级荣誉:一次性奖励400元
市级荣誉:一次性奖励600元
省级荣誉:一次性奖励800元
国家级荣誉: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五、加、代班津贴
加班津贴: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补贴50元,法定假日10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务,按所代人一人一天20元计算,补贴到班级。因教研活动需代班半天,班级自行调节,不发补贴。
行政津贴:根据区教育部门及分管部门文件精神发放。
骨干津贴:凡获得区级骨干的教师(区聘用期内)每年津贴2000元;园级骨干教师(园聘用期内)每年津贴800元。(经考核合格者)
三个每天开放的专用室(美工室、图书室、科发室)负责人每学期津贴300元。其他各室负责人每学期200元。各村办班负责人每学期津贴1000元
五、工资组成(月)
1.基本工资遵照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2.学历工资:取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每月奖励200元
3.教师资格证:凡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每月奖励100元。
4.工龄工资:在本园工作满5年,奖励工龄工资20元;5年以上,每多一年,奖励工龄工资5元。工作满10年以上,每多一年,奖励工龄工资10元。
5.考核工资:年级组长考核每月600元,班主任考核每月550元;配班教师考核每月450—500元;工勤人员考核每月200元;教研组长和保健教师每月考核650元。行政人员考核每月700元。本月事假累计超过工作日10天者不享受当月考核工资,病假累计超过工作日15天者不享受当月考核工资。
6.职称工资:一级教师每月300元,二级教师每月200元;三级教师每月100元;
六、福利待遇
1.实绩奖:凡取得实绩的教职工,其奖金视等级当月发放。
2.年终奖: 年终奖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情况而定,金额根据幼儿园实际经济情况于当年年底发放。目前工作满一年,年终奖金额为2600元。每递增一年,年终奖金额增加200元。工作满四年,第五年起享受园满额年终奖。1年内事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享受年终奖;凡教职工中途由于个人原因自动离职的不享受年终奖。因工作失误造成有效投诉者扣除全年年终奖。扣除当月考核者在年终奖中扣除当月年终奖。月考核中扣除的相应考核项目在年终奖中扣除相应比例分值。(年终奖比例:师德30%;出勤5%;教育教学25%;班主任、配班25%;卫生5%;安全5%;后勤工作5%。)
3.凡新进教职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内享受幼儿园福利待遇的一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月考核工资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月考核工资少50元。
4.工作未满1年(含一年)的教职工,不享受幼儿园组织的集体外出参观学习活动补助。工作1年以上4年以下者享受外出参观学习活动补助50%;工作4年及以上者享受外出参观学习活动补助100%。(短途除外)
5、实习期内的教师,享受幼儿园的部分福利,拿相应的生活补助。外市教师800元/月,本市教师600元/月。如顶岗实习教师工资、考核计1500元,享受幼儿园的福利。
6.教职工子女入园,保教费减免一半(除助学券外的)。教职工工作不满一年(含一年)不享受该福利。
七、学历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起,教职工凡参加各类学历进修,不再进行任何方式的奖励。
2.自
备注:以上学历要求视当事人进园时间及本园实情,经园务会商讨酌情裁定。
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为园长室,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